政策法规

《曲江新区关于应对疫情支持文化企业健康发展的十五条举措》

2020-03-14

曲江新区关于应对疫情支持文化企业

健康发展的十五条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工作部署安排,在扎实落实好中央省市疫情期间援企稳岗相关政策的同时,为切实缓解区内文化企业经营和资金压力,确保文化产业健康发展,起草形成了《曲江新区关于应对疫情支持文化企业健康发展的十五条举措》,并从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5000万元与企业同舟共济、共度难关,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产业园区平稳运营

(一)对区内文化产业园区、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在疫情期间因开展防疫工作产生的消杀及水、电、气等费用,给予3 个月资金补贴,补贴金额为实际发生额的50%,且每月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二)对2020 年度,主动减免区内入驻企业房租的园区,优先给予政策履兑。

二、支持区内文化企业发展

(三)对2019 12 31 日前注册,按照曲江新区管委会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复工的区内文化企业,按照房租实际支出金额的30%给予3个月补贴,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8万元。

(四)对于2020 年度区内营业收入增速达到15%的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给予1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对于2020 年度新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范围的区内文化企业,在享受原有奖励基础上,再给予1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六)提高中小微企业服务券申领、使用额度,2020 年上半年,申领、使用额度按照原认定标准上浮100%

(七)2020年度,经管委会业务指导部门考核且达到“合格”等级的曲江新区公共文化场馆,参照《西安曲江新区关于支持公共文化场馆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中文化活动奖励标准,达到奖励标准要求场次70%的,按全额奖励。

(八)对已缴纳展位租赁费用、因疫情防控不能正常筹备、举办的展会,所造成损失的文化企业,按照实际缴纳展位费用给予50%的补贴。

(九)对入区企业在抗击疫情期间,创作的以抗击疫情为主题的影视、音乐、剧目等文艺作品,年底参照《西安曲江新区关于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予以就高奖励。

三、支持企业利用新技术新模式,开展文化市场营销活动

(十)对疫情期间,内容积极向上或与抗击疫情相关的线上文化市场营销推广活动,所产生的线上平台成本,按实际支出额给予50%的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10 万元。

(十一)为提升文化产业市场活跃度,经市级审批予以补贴文化市场营销推广活动,曲江新区按照实际成本的30%予以配套,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十二)对发展前景好、品牌效应大,暂时资金困难的文化企业,引导政策性担保公司提供优惠费率贷款担保。

(十三)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文化企业,引导金融机构下调贷款利率;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引导金融机构予以展期或续贷。

(十四)依托曲江金融服务平台,对于文化企业2019 10月至2020 3 月期间获得西安曲江文化产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专项文旅小微企业担保产品的贷款,按照贷款金额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企业当月贷款利息50%的补贴,连续三个月。

五、鼓励电竞企业组织承办线上赛事

(十五)对完成曲江电竞政策认定备案的企业,2020 年度在线上组织承办电竞赛事,按照赛事实际承办情况和赛事影响力等综合计算给予一次性补贴。顶级国际职业赛事,补贴不超过50 万元;顶级全国、次级国际职业赛事,补贴金额不超过30万元。

本政策适用于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曲江新区的文化类独立法人企业、书店、文化场馆,由曲江新区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截至20201231日。有效期满后,涉及有效期内的奖励和补助条款延续至政策执行完毕。曲江新区现行文化产业相关扶持政策依然有效,与其他相关扶持政策之共性条款, 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兑现落实。

本举措由西安曲江文化产业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 颖 黄 银        电话:029-89555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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