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曲江新区应对疫情支持旅游企业健康发展的七条措施》

2020-03-15

 

曲江新区应对疫情支持旅游企业

健康发展的七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在扎实落实好中、省、市援企稳岗相关政策的同时,切实缓解疫情对区内旅游企业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帮助旅游企业共渡难关,特制定以下七条措施。

一、支持酒店行业发展

1.根据统一安排积极复工复产的,曲江新区范围内国际品牌酒店、本地知名品牌酒店、快捷连锁酒店,经资格审核通过后,本年度给予一定的运营补贴 

二、支持旅游景区发展

2.根据统一安排积极复工复产,且积极响应全市免费开放政策的收费景区,根据景区A级分类,本年度给予5A级景区不超过1000万元、年运营费过亿元的4 A级景区不超过500万元、其他4 A级景区不超过100万元补贴。

三、支持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建设

3.为加快推出旅游新产品,丰富旅游产品服务供给,根据项目投资总额,对2020年内开工建设的市、区级重点旅游综合体项目,一次性给予项目一定的公共区域装修补贴;正式运营后给予连续三年一定的运营补贴

四、支持旅行社发展

4.凡销售曲江新区认定的包价旅游产品的企业,在享受西安市促进文旅产业发展奖励政策的基础上,曲江新区将按人次再给予一定奖励。

5.2020年向曲江收费景区输送游客达到一定量的旅行社,将给予奖励。

五、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6.对发展前景好、品牌效应大,暂时受困的旅游企业,引导区内政策性担保公司提供优惠费率贷款担保,或引导金融机构下调贷款利率;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引导金融机构予以展期或续贷。

7.依托曲江金融服务平台,对旅游企业2019101日至20203月期间获得西安曲江文化产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专项文旅小微企业担保产品的贷款,按照贷款金额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部分,连续三个月给予企业当月贷款利息50%的补贴。

六、附则

本政策原则上适用于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曲江新区的旅游类独立法人企业,与曲江新区其他支持企业的奖励扶持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兑现落实。

本政策由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文化和旅游局

                                    2020228

        (联系人:李 颖 黄 银     电话:029-89555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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