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曲江新区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西安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打造“书香之城”的重要部署,根据全市加快“书香之城”和实体书店建设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曲江新区实际,特制订本政策。
第二条 本政策以“促进全民阅读,打造书香之城”为目标,在曲江新区逐步形成实体书店布局合理、特色书店百花齐放、阅读活动丰富多彩的全民阅读新格局,充分满足市民群众的多元化阅读体验及文化消费需求。
第二章 支持条件
第三条 本政策所称的实体书店,是指坚持健康向上的价值取向和文化品位,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商、税务及统计关系均在曲江新区,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齐全,且在曲江新区企业服务平台注册认定的企业以及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确认纳入支持范围的其他实体书店。
第四条 实体书店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补贴申报。
(一)阅读文化综合体
营业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以图书和各类出版物销售、阅读体验为重要营业形态,融合文化休闲、文化创意、文化教育等多种业态的复合型超大商业体,在全国具有标杆引领作用;
(二)旗舰店
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图书等出版物营业面积不少于总营业面积的50%,显性文化氛围浓厚,体现“图书+”新模式,在全市具有引领作用,社会效益明显的综合性实体书店(书城)。具体细化分类为旗舰店A类(10000平方米(包含)—30000平方米)、旗舰店B类(5000平方米(包含)—10000平方米)、旗舰店C类(1000平方米(包含)—5000平方米);
(三)示范店
营业面积200平方米以上,体现“书店+咖啡+文创生活+文化沙龙+生活元素”特点,具有明显社会效益的出版物实体经营企业;
(四)标准店
营业面积200平方米以下(不含),活跃在街道、社区,以满足服务群众阅读需求为主,包含出版物销售、阅读体验、阅读休闲等业务的实体经营企业;
(五)自助售卖书柜
在地铁、车站、高校、小区等人流密集区域,通过定点摆放来满足不同区域、不同人群阅读需求的实体经营企业。
第五条 在以咖啡吧、茶吧、酒店、网吧、休闲中心等为主营业态的经营场所设置图书角,为群众提供“图书+咖啡(茶)+网吧”等新业态文化服务的实体经营企业。
第三章 支持方式
第六条 实体书店建设补贴
(一)对“阅读文化综合体”和“旗舰店A类”,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相应政策和资金支持;
(二)对自2018年起完成建设或经营期限超过5年且2018年起完成改造的“旗舰店B类和C类”,最高补贴200万元;“标准店和示范店”,最高补贴50万元;
(三)对自2018年起在曲江新区新设独立法人机构的品牌书店,在享受建设补贴政策外,再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24小时书店额外最高再奖励15万元;
(四)对咖啡吧、茶吧、酒店、网吧、休闲中心等经营场所建设图书角的,给予一次性补贴2万元。
第七条 实体书店运营补贴
(一)对“阅读文化综合体”和“旗舰店”,采取“能源费半额补贴”方式,每年最高补贴100万,连续补贴3年;
(二)对自2018年起完成建设的“示范店”和“标准店”,采取“运营面积定额补贴”方式,最高补贴10万元,连续补贴3年;
(三)对自助售卖书柜等自助式书店,每台每年补贴2万元,连续补贴三年。
第八条 阅读文化活动补贴
鼓励实体书店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按照成本、规模、参与人数以及影响力等方面给予一定支持。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 实体书店已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获得曲江新区政策资金支持的,不再执行本政策第六条、第七条相关条款。
第十条 符合本政策支持条件,同时获得上级补助资金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适当补贴。
第十一条 具体申报及审核程序按照修订后的《西安曲江新区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第十二条 本政策是对《西安曲江新区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西曲江发〔2019〕25号)的修订,由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执行期限按照《西安曲江新区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西曲江发〔2019〕25号)执行。
西安曲江新区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细则(试行)
为贯彻落实修订后的《西安曲江新区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进一步明确政策支持范围,规范申报及审核程序,优化审批流程,确保政策执行高效,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支持范围
本细则所称实体书店,是指坚持健康向上的价值取向和文化品位,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图书、报纸、期刊等出版物销售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法人机构。
申报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曲江新区的法人企业;
(二)统计关系在曲江新区,并按时上交各类统计报表;
(三)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齐全,符合实体书店扶持奖励标准;
(四)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
(五)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确认纳入支持范围的其他实体书店。
二、支持原则
本细则所称实体书店,根据阅读文化综合体、旗舰店、示范店、标准店、自助售卖书柜、图书角六种类型划分支持标准。
(一)阅读文化综合体:
营业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以图书和各类出版物销售、阅读体验为重要营业形态,融合文化休闲、文化创意、文化教育等多种业态的复合型超大商业体,在全国具有标杆引领作用;
(二)旗舰店:
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图书等出版物营业面积不少于总营业面积的50%,显性文化氛围浓厚,体现“图书+”新模式,在全市具有引领作用,社会效益明显的综合性实体书店(书城)。具体细化分类为旗舰店A类(10000平方米(包含)—30000平方米)、旗舰店B类(5000平方米(包含)—10000平方米)、旗舰店C类(1000平方米(包含)—5000平方米);
(三)示范店:
营业面积200平方米以上,体现“书店+咖啡+文创生活+文化沙龙+生活元素”特点,具有明显社会效益的出版物实体经营企业;
(四)标准店:
营业面积200平方米以下(不含),活跃在街道、社区,以满足服务群众阅读需求为主,包含出版物销售、阅读体验、阅读休闲等业务的实体经营企业;
(五)自助售卖书柜:
在地铁、车站、高校、小区等人流密集区域,通过定点摆放来满足不同区域,不同人群阅读需求的实体经营企业;
(六)图书角:
在以咖啡吧、茶吧、酒店、网吧、休闲中心等为主营业态的经营场所设置图书角,为群众提供“图书+咖啡(茶)+网吧”等新业态文化服务的实体经营企业。
三、支持标准及申报资料
(一)共性申报材料
根据细则各条款,申报单位均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实体书店专项资金申报表》;
2.申报单位主体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申报单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包括: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打印的企业信用记录,不得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情况;
4.所有项目获批上级补助资金时,必须提供资金拨付文件及收款凭证。
除以上材料外,申报单位须根据对应政策要求分别提供其他申报材料。
(二)实体书店建设补贴:
1.对“阅读文化综合体”和“旗舰店A类”,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相应政策和资金支持。具体执行依据《西安曲江新区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对自2018年起完成建设或经营期限超过5年且2018年起完成改造的“旗舰店B类和C类”,最高补贴200万元;“标准店和示范店”,最高补贴50万元。
(1)支持标准:
①“旗舰店B类”根据实际建设及更新费用的10%予以补贴,最高补贴200万元;
②“旗舰店C类”根据实际建设及更新费用的10%予以补贴,最高补贴100万元;
③“标准店和示范店”按照1000元/平方米营业面积进行补贴,最高补贴50万元。
注:该营业面积为出版物经营及其他相关经营区域的实际测量面积。
(2)具体申报材料:
①书店整体介绍,包括书店建设基本情况,书店规模、书店的主营业务收入状况等内容;
②书店内部照片及外部照片;
③实际建设及更新费用明细表及合同附件、支付凭证等。
3.对自2018年起在曲江新区新设独立法人机构的品牌书店,在享受实体书店建设补贴政策外,再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24小时书店额外最高再奖励15万元。
(1)支持标准:
①品牌阅读文化综合体奖励50万元,24小时书店额外再奖励15万元;
②品牌旗舰店奖励30万元,24小时书店额外再奖励10万元;
③品牌示范店奖励10万元,24小时书店额外再奖励5万元。
注:品牌书店是指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在国际、国内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图书经营机构;同一法人机构可在曲江新区开设多家实体书店;已在曲江新区设立独立法人机构的品牌书店在曲江新区开设新店,依上述标准获得奖励。
(2)具体申报材料:
①品牌书店整体介绍,包括品牌书店影响力分析及发展情况,新设书店规模、书店的主营业务收入状况等内容;
②实体书店的场所租赁协议(或购房证明),开设多家实体书店的需提供每一家的租赁协议(或购房证明);
③书店内部照片及外部照片。
4.对以咖啡吧、茶吧、酒店、网吧、休闲中心等为主营业态的经营场所,可设置1个图书角,给予一次性补贴2万元。
(1)支持标准:
有图书角标识,图书200本以上,独立阅读区域面积达到8平方米以上且书香氛围浓厚。
(2)具体申报材料:
读书角的实景照片,改造多家读书角的需提供每一家实景照片。
(三)实体书店运营补贴:
1.对“阅读文化综合体”和“旗舰店”,采取“能源费半额补贴”方式,于次年进行补贴,每年最高补贴100万,连续补贴3年。
(1)支持标准:
根据年度能源费用实际支出,每年最高补贴100万,连续补贴3年。
注:取得建设或改造补贴的,当年不再给予能源费补贴(能源费包括水、电、天然气等能源费用)。
(2)具体申报材料:
①书店整体介绍,包括书店建设基本情况、书店规模、书店平面图、书店经营现状、申请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等内容;
②书店内部照片及外部照片;
③申请年度的能源费用明细表(包括水、电、天然气等能源费用)及缴费凭证。
2.对自2018年起完成建设的“示范店”和“标准店”,采取“运营面积定额补贴”方式,最高补贴10万元,连续补贴3年。
(1)支持标准:
根据书店实际运营面积,按照150元/平方米/年进行补贴,最高补贴10万元,连续补贴3年。
注:取得建设或改造补贴的,当年不再给予运营补贴;该运营面积为出版物经营及其他相关经营区域的实际测量面积。
(2)具体申报材料:
①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②书店整体介绍,包括书店建设基本情况,书店规模、书店平面图、书店经营现状、申请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等内容。
3.对自助售卖书柜等自助式书店,每台每年补贴2万元,连续补贴3年。
(1)支持标准:
有统一标识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支持实体书籍售卖。
(2)具体申报材料:
①自助式书店各布点验收合格通知书;
②自助式书店各布点的实景照片。
(四)阅读文化活动补贴:
鼓励实体书店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按照成本、规模、参与人数以及影响力等方面给予一定支持。
1.支持标准:
具体参照《实体书店阅读文化活动奖励标准表》执行。
2.具体申报材料:
(1)《阅读活动备案表》;
(2)《实体书店阅读文化活动奖励信息表》;
(3)阅读活动总结资料,包括组织成本、宣传方案、参与人数、活动照片、报道情况及此次活动的收益情况等内容。
四、申报形式
(一)申报要求:
所有计划申报本细则支持的实体书店,均需在开始执行相关支持事项时,在西安曲江新区文化产业发展中心进行备案。备案资料如下:
1.申报单位主体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2.计划申报的事项概况;
3.自助式书店验收合格通知书。
(二)申报时间:
1.实体书店建设及运营补贴
具体递交申报资料时间为每年3月1日-3月31日;补贴期为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2.阅读文化活动奖励
具体递交《阅读活动备案表》时间为每月前3个工作日;递交申报资料时间为每年3月1日-3月31日;补贴期为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资料形式:
申报单位均需提交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并加盖公章),现场审验后保留复印件。
五、审核程序
每年根据曲江新区实体书店发展实际情况,实行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原则,确定支持对象。经发局、财政局作为实体书店申报企业的审核支撑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局作为协调配合单位,负责按照管委会工作部署,配合文化产业中心,分别对接工商曲江分局、曲江税务局等,完成审核和函询工作。
(一)由文化产业中心负责,现场审验申报资料原件,保留复印件;
(二)由文化产业中心、财政局负责,制定西安曲江新区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若干政策审签表;
(三)由文化产业中心负责,按照流程完成审签表的签订;
(四)由财政局负责,根据签订的审签表拨付资金。
六、监督管理
(一)申报单位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则取消申报资格并追回已补贴资金:
1.意识形态导向有问题,或造成负面舆论影响的;
2.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处罚未满2年;
3.违反有关规定,正在接受相关部门调查。
(二)申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虚假信息,若发生违规申报、使用、兑付等行为,则永久取消享受曲江新区相关优惠政策的资格。
本细则是对《西安曲江新区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细则(试行)》(西曲江发〔2019〕25号)的修订,由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执行期限按照《西安曲江新区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细则(试行)》(西曲江发〔2019〕25号)执行。
附件:1.《实体书店专项资金申报表》
2.《阅读活动备案表》
3.《实体书店阅读文化活动奖励标准表》
4.《实体书店阅读文化活动奖励信息表》
附件1
实体书店专项资金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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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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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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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营业执照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书店成立时间: |
书店类型: |
书店营业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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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营业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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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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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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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事项:
年 月 日 |
附件2
阅读活动备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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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活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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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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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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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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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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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参与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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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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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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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领导、嘉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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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奖励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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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参与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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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约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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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介绍:
年 月 日 |
实体书店阅读文化活动奖励标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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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因素 |
A类奖励 |
B类奖励 |
C类奖励 |
D类奖励 |
E类奖励 |
F类奖励 |
活动时间 |
≥20天 |
≥5天 |
≥3天 |
≥2天 |
≥1天 |
≥1天 |
宣传媒体(最低标准) |
国家级媒体 |
省级媒体 |
市级媒体 |
重要自媒体 |
自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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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成本 |
≥100万元 |
≥30万元 |
≥10万元 |
≥5万元 |
≥1万元 |
- |
品牌影响力 (提供统计信息) |
已形成定期组织模式 |
省级媒体发稿 |
市级媒体发稿 |
新媒体阅读量≥1000人 |
自媒体阅读量≥500人 |
- |
活动性质 |
大型全民阅读活动,如阅读类比赛、文化交流项目等。 |
品牌书香活动,如读书月、读书周活动。 |
阅读活动,如知名作家(国家授予)签售会、交流会。 |
阅读公益活动,如养老院、福利院、进校园等公益活动。 |
阅读活动,如自发成立的读书会、交流会。(同类一次性奖励) |
阅读相关活动,如新书展销会、阅读分享会等。 |
备注 |
申请奖励级别需符合所有奖励因素,无法满足的可划分至低级别,F类奖励包括无法纳入到其他级别的阅读活动。 |
附件3
附件4
实体书店阅读文化活动奖励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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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因素 |
主要信息 |
备注(特殊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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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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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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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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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影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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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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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奖励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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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奖励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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